close
前天因為工作的需要
去漢口街建X銀行開戶
沒想到要先簽一張同意書
同意他們去調閱我的信用資料(或是什麼什麼的調查)
然後填寫個人資料的時候
還一直要我寫上公司的地址
那個小姐解釋說
現在財政部規定要有「為何要去這家銀行開戶的理由」
因為我不住在台北車站附近
所以要寫上公司的資料
以證明我是因為公司在附近,就近去開戶

天啊!!
在銀行開個戶,還要這樣被問東問西啊?
要不是因為公司規定
我真的有點火大耶!
我本來想說:老娘有錢存在你們銀行,還不要喔?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ayano167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